已经有签订意向或协议的投资方但要求退出或提前履行协议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应对: 1、积极与投资方沟通,依托企业优势,改变业务模式,调整企业发展战略,与投资人协商延长协议期限或修改协议内容; 2、积极协助投资方申请政府补贴奖励,并结合已投项目的发展前景,争取追加投资; 3、根据疫情影响,以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诉讼请求变更协议内容。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
已经有签订意向或协议的投资方但要求退出或提前履行协议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应对: 1、积极与投资方沟通,依托企业优势,改变业务模式,调整企业发展战略,与投资人协商延长协议期限或修改协议内容; 2、积极协助投资方申请政府补贴奖励,并结合已投项目的发展前景,争取追加投资; 3、根据疫情影响,以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诉讼请求变更协议内容。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
已经有签订意向或协议的投资方但要求退出或提前履行协议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应对: 1、积极与投资方沟通,依托企业优势,改变业务模式,调整企业发展战略,与投资人协商延长协议期限或修改协议内容; 2、积极协助投资方申请政府补贴奖励,并结合已投项目的发展前景,争取追加投资; 3、根据疫情影响,以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诉讼请求变更协议内容。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
有下列要求: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3.当事人向人民工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65条,当
不能,请求增加子女抚养费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有下列情况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
疫情发生后合同原约定的情形发生重大变更可以要求变更合同约定。 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 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疫情发生后合同原约定的情形发生重大变更可以要求变更合同约定。 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 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疫情发生后合同原约定的情形发生重大变更可以要求变更合同约定。 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 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疫情发生后合同原约定的情形发生重大变更可以要求变更合同约定。 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 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疫情发生后合同原约定的情形发生重大变更可以要求变更合同约定。 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 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