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子女有继承父母财产权利,但是子女先于父母去世的,民事权利能力消亡,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律师立遗嘱有效,律师立遗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代书遗嘱,只要符合代书遗嘱规定的生效条件就有效,律师代立遗嘱还必须有一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人也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财产继承权问题的处理方式如下:一般需在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不存在前述情形的,则按照法定继承,由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未成年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遗产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和其他财产权益。子女是父母遗产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未成年人行使继承权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二婚合法立遗嘱方法有:(1)公证遗嘱,需要经过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后就有效;(2)自书遗嘱,需要当事人亲自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3)代书遗嘱,该情形需要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为当事人代书,同样注明年月日,并且代书人。
继承债权债务是继承人以自己所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还债务,如果其选择继承遗产就应当继承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超过遗产价值范围的债务,其可以无需偿还,但是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打印的遗嘱有遗嘱人的亲笔签名的,还需符合以下条件,才是有效的: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立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中的财产是合法个人财产,且有处分权;遗嘱每一页上有遗嘱人和见证人的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被收养人一般不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因为养子女和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但是被收养人对生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可以适当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丧葬费有争议的首先由死者的近亲属之间相互协商处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调解组织或村委会、居委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确定丧葬费的分配。丧葬费的分配可参照遗产分配的相关规定。
父亲去世,儿子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该均等分割遗产,但是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