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在公司章程对公司解散事由没有规定时,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因为公司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
1、解散公司诉讼提起人资格公司法对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条件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必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2、提起
公司在出现以下情形时可以解散清算:(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
合伙企业解散时的清算流程具体如下:清算是终结已解散公司的一切法律关系,处理企业剩余财产的程序。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解散无需清算,以及因破产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资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后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外资保险
可以,只要隐名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且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申请解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
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母公司解散过程中会对其资产清算,子公司作为母公司资产的一种形式也被清算,如果子公司也解散则一并资产清算,如果子公司仍然继续经营,则将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