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抵押车辆并不是任何一家车管所都行。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需要向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和车辆的登记证书。我国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不是的。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合同,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欠钱被法院冻结银行卡之后应该要先筹钱进行还款。因为借贷不还,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债务人有其他财产,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冻结查封对方的财产。并且债务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局方停机,就是被系统强制停机了。用户无法使用手机的通话、短信、网络等所有服务。 停机一般有三种情况,一种是用户主动向运营商发起停机服务,另一种则是通讯运营商在用户手机账户余额为零或给予的信用额度已经消费完时将用户手机服务暂停,还有一种是未实名制。 如果知道自己的卡不是实名的话建议早早办理实名认证,避免停机给自己使用带来不便。如果是换新号码需要到营业厅销户进行办理。
相关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解除房产抵押登记并不是必须抵押人亲自注销的,所以抵押人是可以委托亲属代为办理的,但要出具委托书方能办理。本人或委托人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和《贷款结清证明》。在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之后再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即可。 可以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的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38条是关于用人单位违约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按照此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作年限给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只有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才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被执行人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