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合法情形有协商解除和过错解除。 协商解除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解除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存在过错,另一方无需提前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写的时候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甲方:写清楚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 乙方:写清姓名、性别、民族、生于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码。 写清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内容。 最后甲乙双方签字并写清签订日期。
解除劳动关系公告写的时候应包含的内容是:写清公司员工姓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违反的规定及日期。公告的原因及目的。最后写清单位名称及公告日期。
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符合下列情形有赔偿。 《关于审理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工资的;
有期徒刑缓刑期满解除可以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工程合同可解除的情形分为发包人提出解除的情形、承包人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形。工程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有承发包合同解除后工程款的结算和其他注意事项。 (一)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 (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2)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 (3)承包人在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可以提出建议、质询或者要求纠正,这是工会的权利。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果劳动者采取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权,工会应该提供有效的支持,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
劳动者试用期解除合同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双倍工资不是工资,是法律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一种惩罚性赔偿,不用纳税。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可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不得与处于停工留薪期内的工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