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的基数是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1、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总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2、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3、单位缴费费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失业后需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以后一般一个月左右可以拿到失业金。 劳动者自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失业人员应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一般而言,只要手续资料齐全的话,被公司辞退后的下个月就可以领取。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包括: 1.终止劳动合同的: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 因此,罪犯在判决生效后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应当计入2年考验期内;但是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2年考验期内。
如果劳动者的离职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中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属于违法离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经济补偿是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为标准进行支付,具体为: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伤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包括以下费用: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均为一年,也就是说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是一年,只是分不同情况,时效的起算点不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中的一倍应为正常的劳动报酬,另一倍则不是基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而是基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故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中的另一倍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惩罚性赔偿金,仅是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工资标准。即劳动关系未终止的,劳动者随时可以提出,劳动关系终止的,诉讼时效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关于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的起征点通常设定为800元,其税额计算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若每次取得的收入未达到4000元的标准,应当缴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额x相应的税率=[每次收入金额-800]*20%; 其次,若您的整体收入超过4000元的门槛,那么应缴纳的税金=应纳税所得额x相应的税率=每次收入金额*(1-20%)*20%; 最后,若某次收入所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越了20000元的额度,那么所需缴纳的税款=应纳税所得额x相应的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金额*(1-20%)*相应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以上即为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的详细计算法则,您可以依据自身的实际收入情况,将相应数字代入上
1、先要分清赶工期是谁提出的,如是业主提出的,那就要支付赶工费; 2、看看施工组织设计的计划工期是多少日历天,再结合实际完成工期是多少日历天,如实际工期比计划工期缩短20%,应支付赶工费。 其主要包括: 工人夜餐费、照明费、照明设备及灯具摊销、夜间施工工效降低、模板及支撑材料超用摊销和运输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