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 符合下列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1.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秩序和公众的健康。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即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持有毒品。根据上述禁毒决定的规定,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故意非法持有。 4.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工伤的认定标准: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八)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九)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十)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损害股东利益一般不会构成刑事犯罪。 但是如果损害股东利益的过程中存在刑事犯罪行为,那么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首先要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做鉴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办理的退休。
符合下列情况的,可被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在单位上班时,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上班前后,因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伤的; 在单位上班时,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或者患职业病的等。
1、土地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 (1)除了双方的真实意图外,重点是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2)宅基地的转让仍然受到严格限制,因为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只享有土地使用权。 2、现实中,土地转让合同主要涉及承包地转让和宅基地转让两种类型。目前,合同土地的转让是法律允许的。
有,不认定伤残,但是如果认定是工伤的,有工伤保险。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
兼职人员与所在单位属于劳动关系。如果职工与其兼职工作所在的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且单位开始用工的,算是有劳动关系;如果职工从事的是非全日制工作的兼职,则在订立了书面或者口头协议、单位开始用工的情形下,也算是有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条件有: (1)是无效合同的承包人。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不存在实际施工人的说法,直接称为施工人。 (2)是违法承包人。它没有取得相应建设工程施工资质,违反了我国《建筑法》、《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规定。 (3)它与发包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但却因实际组织了施工,与之形成了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4)它与上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人)是非雇用关系,如果是上位承包人的组成部门或雇用、委托代理人员,则不能称为实际施工人。 实际施工人追讨工程款的方式有: 1、实际施工人应首先向合同相对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 实际施工人起诉索要工程款的,首先应当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这是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主渠道和主导方向。 2、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3、为方便案件审理,人民法院可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
关于从业者在特定地点开展职业活动之问,《工伤保险条例》明确指出: 在正常工作时间及工作场合,因履行职责而遭受意外伤害的相关劳动者,应被视为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受害人。 在此项规定中,所提及的“工作场所”涵盖了从业者进行职业活动所涉及到的各类环境,若从事生产裁员需涉及多场地进行,相应的范畴也应该囊括劳动者往返于各工作场所的必要通道以及途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