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处罚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罪。
认罪认罚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减刑的,但认罪认罚是否从宽还要从犯罪性质和危害后果、犯罪手段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考量,应该依具体情况而定,对犯罪性质和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不足以从轻处罚的,依法不予从宽处罚。
犯罪分子若认罪认罚,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是不会留下案底的,因人民法院没有对其作出有罪判决。《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自首认罪认罚减刑,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认罪认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处罚。
在认罪认罚之后,当事人依然享有上诉权。
对于已经签署认罪认罚书后又提起上诉的情形,若要判断被告是否会被进一步加重刑事处罚,需依据上诉的主体来进行分析: 首先,如果是被告自身、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律师或是亲人等提出上诉请求的案件,则法院不得进一步加重对被告人的刑事处罚。 当然,若该上诉案涉及到共同犯罪问题,也同样不能对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或其他共同犯罪被告人加重刑法处罚。
在涉及到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其内容仍可能发生变动。开展认罪认罚的案件处理时,务必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的意愿是出于真实和自由意志。
签了认罪认罚书后仍然可以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这一规定确保了被告人在签署认罪认罚书后,如果不服判决,仍然享有上诉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这一规定明确赋予了被告人在认罪认罚后仍然享有上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