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私营企业设立程序如下: 1、名称核准: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提交资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3、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刻章等事项:凭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的条件: (1)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应为外国股东。 (2)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外国股东以可自由兑换外币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 (3)发起人认购公司的全部股份。 (4)有公司名称、章程、符合股份有限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有下列规定: 1.第7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2.第12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不是一个意思,区别:概念不同;性质不同;二者与公司登记的关系不同;效力不同这几个方面。公司设立是一种法律行为,公司成立是一种公司满足成立条件而存在的合法状态,二者之间有一定的关联但是也有一定的区别。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私募基金公司设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字样。 3、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4、基金管理型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
法人设立的基本条件: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
流程如下: 1、申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首先需要申报项目立项,接着提交可行性报告、合同、章程,向外经贸审批机关申请审批,取得批准证书。 2、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在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前,要先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手续。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向技术监督管理局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 4、办理用地手续。通过签订土地使用协议或者厂房租赁
有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4.由股东制定公司章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57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