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勘验、检查、辨认笔录 (1)《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犯罪遗留物勘验、犯罪痕迹勘验、尸体检验、提取相关物品进行比对、鉴定)、现场方位图及照片、搜查笔录、人身照片、检查笔录、辨认笔录及照片(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对犯罪现场、犯罪嫌疑人、与犯罪相关的场所、物品等的辨认); (2)多个现场的,每个都要有现场勘查笔录,比如藏尸现场、碎尸现场等; 2.死亡的被害人应经亲属或熟人的辨认。 3、鉴定意见 (1)法医鉴定:尸体、活体、血迹、毛发、骨骼、人体分泌物、排泄物、胃存物、呕吐物、烟头等鉴定,如《DNA检验鉴定书》《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人身损害伤残程度等事项司法鉴定意见书》等; (2)物证理化鉴定:有毒物、各种非生物性的物质和微量物,如《整体分离痕迹鉴定意见书》等; (3)刑事技术鉴定:痕检(指纹、足迹、压痕、蹭痕、弹痕、齿痕等)、文检等; (4)死亡的被害人应做尸源DNA鉴定; (5)其他鉴定,如价格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血型鉴定、电子数据鉴定、危险品鉴定等。 4、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1)记载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况的现场监控录像、录音资料; (2)现场当事人、证人用手机、相机等设备拍摄的反映案件情况的资料; (3)犯罪嫌疑人注册的社交网站、使用的手机应用中与案件有关的资料; (4)调取的证据要程序合法,证人提供的录音等要有来源说明。 5、物证、书证 (1)1、包括衣物(如上衣、衬衣、裤子等)、作案工具(如菜刀、匕首、斧头、棍、棒、铁管、砖块、绳索、猎枪、手枪、步枪等)、血衣、手套、鞋、帽、现场遗留物如手机、纽扣、项链、鞋袜等; (2)2、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电话记录、抓获经过、扣押清单、发还清单、犯罪嫌疑人户籍信息、身份证、人口信息查询表、工作证、户籍证明信、书信、字条、日记、购买作案工具的发票(收据)、借条、收据、收缴证明、病历、医疗诊断结论、等书面材料等; (3)3.有前科的,应调取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释放证明书; (4)4.犯罪嫌疑人有投案自首、
盗窃立案需要的证据有: 1、主体证据,应包括居民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2、行为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在具体时间、地点及位置被盗物品及物品特征的陈述等; 3、结果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失窃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窃得物品的供述等; 4、情节证据,包括价格鉴定、物品发票等。
庭审结束后被告是可以提交新的证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可以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有: (一)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二)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三)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四)人证,如朋友、亲戚或邻居,除了证人证言外最好再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合同原件丢失,合同复印件也可以依法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人民法院对证据进行查明,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传真或者是复印件的合同在形式属于书面合同,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的相关规定,传真签字的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可以准备报警记录,验收单,医药费单据等证据;监控视频和路人证词也是合法证据。但是伤情鉴定为轻微伤的话,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如果公安机关立案,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需要提供。分居只有在感情破裂的情形下,法院才同意双方离婚。如果不属实将会驳回,客观造成的分居原因,法院也将不采纳。 其次,在一方提起诉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短信可以作为证据,一般需要与其他证据互相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实现证明目的。 在举证时,往往应考虑证据的取得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具有证明效力、证据与所要证明的事项之间是否相关联等等。 手机短信要作为法庭证据,需要证明手机短信的真实性。
没证据那就需要收集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不管是人证、物证,还是其他的证据,能够证明的就可以拿来做证据。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二,有明确的被告; 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当事人想起诉离婚,必须向法院提供双方离婚的证据。否则法院不会判决双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