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书、企业资质证书、员工资质证书、近期业绩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参与招标过程中需要提供一系列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具备参与该招标项目的资格和能力。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由于承担资产评估、验资等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因其出具的证明文件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致使国家、公众等投资者遭受1百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予立案; 2、具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情形的,应予立案。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单位及其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