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标准由地方规定,广东省分为1类地区和2类地区。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确定我省执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六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六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
诈骗罪需要的证据:对方虚构事实和受骗付款的证据,以及向对方索要对方不给或失去联系的证根剧。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
《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根据犯罪情形决定罚金数额。目前,罚金处罚标准只有以下三种: 1、没有规定具体数额的,最少不少于1000元。 2、规定了相关数额。 3、以违法所得或犯罪数额为基准处以一定比例或倍数的罚金。 此外,对未成年人应从轻或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低于500元
诈骗罪受害人可以不用出庭,法院不会通知到庭的,只要证人的证明笔录即可,不用当庭对质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欠信用卡不还是否会构成诈骗罪需要看是否存在恶意透支,如果不是恶意透支,不能算诈骗罪,只能算民事纠纷。 信用卡两年不还的应该属于欠钱不还的行为,应该及时去法院讼诉,如果信用卡是恶意透支的就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这个时候就属于犯罪了先去警察部门报案,然后对他提出公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
诈骗案最高是无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团伙诈骗从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到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诈骗罪可以撤诉。诈骗罪属于刑事案件,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已经立案就不能撤诉,只要民事案件在法院起诉后,原告可以撤诉。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
诈骗罪立案后不能撤案,因为公诉案子是人民检察院代替国家提起诉讼,因此,个人没有权利撤诉的。诈骗案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是国家行为,而不是私人行为,并不是私人想调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预。对于公诉案件,撤案的决定权在检察机关手上,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受调解。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诈骗罪判刑后还是要还钱的。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后,还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并不能代替民事责任。 一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都是这样的。除非原告主动不要了,否则债务仍然存在的。所以,诈骗罪判刑后是需要还钱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