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程序错误需再审的依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具有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时,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原审案件也称“本案”再次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一种特别救济程序。再审程序的启动一般有以下三种:
1.法院决定再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属于再审的客体;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必须确有错误。
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确有错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案件再次审理并加以改判。当事人申请再审,是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发生的重要途径之一。
3.检察院抗诉与建议再审。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民事抗诉的目的在于,通过抗诉实现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的监督,使错误的判决和裁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纠正。
综上所述,你知道诉讼程序错误需要再审的依据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