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的福利待遇不同于正式员工按情况分,员工福利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定福利,如社会保障、带薪年休假; 一类是非法定福利,如奖励旅游、节日补贴。 1、对于法定福利,如社会保障、带薪年休假、最低工资标准、同工同酬等,单位必须给予,并且和正式员工的一致,若不同于正式员工的,是不合法的。 2、非法定福利,如奖励旅游、节日补贴,看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不同于正式员工的,合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约定试用期工资,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的,实行同工同酬。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规定,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是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的情形,因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1、试用期内不可以随时离职,离职前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无故开除职工的赔偿: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违反规定辞退劳动者,除支付试用期工资外,还应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工在试用期怀孕,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是公司需要提供该员工未通过试用期考核以及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应当将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宜公开,并以书面形式送达离职通知书给员工,通知其前来办理交接工作等离职手续。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有相关合法依据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并且如果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试用期是一般是用人单位和员工首次建立劳动关系后,为增加相互了解,为决定是否最终选择对方而设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 因此如果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辞退试用期员工。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试用期的长短取决于合同期的长短。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
试用期无故辞退员工的赔偿: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