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三者误工费的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在限额的范围之内都是由保险公司所承担,但是前提是在没有违法的情况下;超出了那么保险公司就只有承担剩余的一部份,大部分就由车主来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
车祸误工费出租车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营运性损失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一部分,交通事故的责任者或侵权赔偿责任人是车辆营运损失的直接责任者。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车祸没有住院误工费的计算分为两种情形: 一、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 二、无固定收入的: 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乘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乘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法律依据】 《
超过五十五周岁的妇女有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劳动者的相应的工资的水平来评断标准,一般的误工费但是通过耽误工作的时间的天数以及误工费的计算利率以及工资标准三项内容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
车险赔偿误工费,但只限于车险规定的保额内。交通事故中产生的整容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这些赔偿项目保险公司都可以赔偿。所有的赔偿项目整体计算下来可能会超出车险的最高赔偿限额,所以自己要承担一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十六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车险有误工费,如果因车祸引起的第三方受伤住院,保险公司可以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赔偿的保额内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十六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交强险可以负责赔偿误工费,只要受害人有证据证明误工费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如果仅财产损失,一般无法主张误工费,可要求财产损失赔偿及交通费等。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
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