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员工在职期间怀孕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请假,对于工作可能也会带来不便,如果公司对怀孕职工进行调岗合理吗?针对调岗的问题,有非必须调整的情况和必须调整的情况:
客户对于保安员年龄提出要求,公司根据客户需要对工作中保安人员进行调岗,该行为是否合理?该调岗行为合法吗?下面律说律答实例解析。
公司并不能够随意给员工调岗。如果要调岗的,需要与员工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的协议来进行调岗;但如果协商不一致,则不能擅自调岗。
公司调岗一般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才能将员工调岗,如果员工不同意调岗,那么公司不能将员工调岗,公司以员工不同意调岗为由将员工辞退,这种情况属于非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给员工调岗员工不服从可以和公司协商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一般职工最常见的做法就是“以调岗不合理为由拒绝上班”。首先,以旷工之名行使合同解除权需要基于两个重要前提: 第一,岗位调整是合法合理的,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假如岗位调整不具备合理性,其纪律处分也就失去了先行的依据。 第二,员工的行为属于“旷工”,旷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即属于旷工。 对于员工不服从调岗,企业应当注意审查调岗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不急于做出处分决定,在双方处于争议状态(特别是员工已申请仲裁)的情况下,单方的处分行为往往被认定无效。
员工不同意调岗可能是因为调岗后的工作环境、考虑到自己的能力或家人等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但员工离职是否能够获得经济赔偿金,还需要考虑调岗方案是否合理。1、调岗方案合理,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2、调岗方案不合理,可能得到经济补偿金,3、员工被迫主动辞职,但只要公司没有违反合同,且损害合同权利,主动辞职就不会得到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可以随意调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作内容以及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过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权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而且在劳动合同订立阶段,劳资双方处于一种谈判状态,地位平等,双方协商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一经确定即对劳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
产假回来公司给调岗是合法的。 女职工产假期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整工作岗位: 一、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岗位,确属生产经营工作需要,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劳动条件不降薪的; 三、女职工不胜任或者不适合当前工作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公司强制调岗变相辞退的,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需要另外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工不同意调岗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赔偿金给员工。 1.劳动岗位的调整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应当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劳动合同的期限、岗位、地点、报酬等无疑是劳动合同中最为核心的要素,任意一方拟对其中一项或多项进行变更都应当与对方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