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被申请人的财产被保全后,被申请人可以提供担保,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也可以申请复议。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2、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即使女方提出离婚且没有财产,法院仍会依法公正处理,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首先写好财产保全申请,提供要保全的财产的线索,然后提供担保,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物等,然后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立案标准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追诉。所谓情节严重,是指由于行为人的妨害行为致使判决; 裁定的财产部分无法执行的;严重干扰了案件的侦查、起诉活动的;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坏的财产数量巨大的。
可以。
同居赠与的财产,已交付赠与的一般不支持返还。如果赠与的是车、房,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一方认为给对方的钱是借款,应有借条等书面证据,法院可凭借贷关系的证据,要求对方返还。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 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离婚财产保全步骤是: 1、申请人将保全申请书和可供保全的被保全人财产信息提交立案庭,并交纳保全费用; 2、立案庭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3、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4、对保全裁定的复议; 5、保全结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
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不能作为共同财产损失参加分配,仅可以参加分配的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分配,一般是扣除办理工伤死亡职工丧事丧葬补助金补足部分之后,剩余部分参照民法典关于继承人的范围确定,考虑与受害人的关系、劳动能力及共同生活紧密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分配。
拆迁补偿款只要不是被申请人生活必需的款项,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情况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并且拆迁补偿款不属于被申请人生产必需的,人民法院会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