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证明喷淋头的产品质量有问题并且非买家故意损坏,属于经营者的责任,涉嫌卖质量不过关的商品欺诈消费者。经营者有义务对消费者保持诚信经营的理念。欺诈消费者是犯法的,根据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来判断。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当采用一般标准,即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
房屋漏水相关责任: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如房屋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免费维修责任。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2、如因楼上业主装修或其他不当行为造成的房屋渗水,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作为侵权方除了停止侵权外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在保修期满后,房屋内设施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
担保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两种,一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二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上班途中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不应认定为工伤。无证驾驶,自己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廖某受到的是自身主要原因的交通事故伤害,依据该条规定,不属于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范围。 其次,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中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的三种情形,因而推定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援引本条的前提是符合该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经债权人同意更换新担保人后,原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担保是由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以担保人的信用或财产作为担保,来确保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法律制度。担保合同是由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因此,经过债权人同意更换担保人,重新签订担保合同的,原担保合同被新担保合同取代,原担保人退出新担保合同,不再是担保人了,所以,原担保人也就没有担保责任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更换担保人和增加担保人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增加担保人的,原担保人还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投标代理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除非是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负责任。投标代理人所从事的法律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是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但是如果是投标代理人存在过错或者过失,那么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自然人为代理人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为代理人时,其代理行为应符合法人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所为的符合代理行为要件的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凭据《道路交通平安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项划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故障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若是因为违规泊车或许车辆没停稳就开车门激发的事变,司机和开车门的人负悉数责任。 除非另一方有显着过错,不然责任悉数在司机和开车人一方。 为工资己,请人人下车开车门的时候万万要注重啊。提醒广大司机以及乘客:“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下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撞到违停的车,应该按照双方当事人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责任。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首先要弄明白,你的门面是不是租的 如果是,你和房东之间有个租赁合同关系,房东有义务维护出租门面的正常使用,并且有义务对于门面进行检修。违法该义务导致的损失应该由房东承担。 你和开发商直接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当然,如果是开发商的问题,可以由房东基于物权请求权向开发商请求赔偿。
工人受伤非法转包的承包人要担责,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人受伤亡是时有发生的事情,一旦出现工人伤亡的,下列三类人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工人受伤,包工头等实际施工方要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在建筑工程中,工人是受包工头雇佣的,实则就是工人的雇主,那么工人受伤时,就可以要求包工头赔偿相应的损失。 2、工人受伤的,可以找施工方挂靠的公司或非法转包的承包人索赔 现实生活中,实际施工方想要承接建筑工程项目,往往都会选择一个建筑公司进行挂靠,那样才容易承接工程项目。因而,当工人受伤时,施工方不愿承担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工人或工人家属可以找包工头挂靠的建筑公司或非法转包的承包人要求赔偿。因为上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工人受伤的,可以找发包人索赔 从上述司法解释可知,发包人明知道或应知道实际施工方没有施工资质,而允许或默认其承接建筑工程的,当工人受伤的,发包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在包工头无力赔偿时,赔偿工人的损失。但是如果发包人将建筑工程发包给有资质的承包人,那么在发生工人受伤的事情时,一般都与发包人无关了。 因此,实施施工方的工人受伤亡时,承包人是将建筑工程非法转包出去的,要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