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购房,分手财产房产的分割: 一、一方出资,写对方名字的,赠与给对方的,属于对方的个人财产。 二、双方共同出资,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是共同财产; 三、双方出资,写在一人名下,那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异地按揭购房的流程: (一)开发商选定银行,并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 (二)购房人选定欲购买的商品房,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或销售合同。 (三)银行委托律师或自行对购房合同、购房借贷人贷款资格主要是个人资信予以审查。 (四)购房借贷人、开发商与银行签订按揭保证贷款合同。 (五)银行占管商品房预售或销售合同,并办理按揭备案。 (六)银行一次性向开发商支
网签购房合同具备法律效力,网签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且签署内容符合《合同法》对于合同要求的要件,网签内容和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内容一致,所以网签应当视为房屋买卖合同,具有合同效力,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
父母资助的购房款离婚时归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同居时共同购房分手时的房产归属以登记为准,登记为两人共有的,由双方平均分配,登记为一人的,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未登记方出资的,登记方应当偿还其所付房款。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婚后购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如何分配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
婚后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和写两个人名字要分具体情况而定: 1、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那么没有本质区别,都属于共同财产;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
购房合同及房产抵押登记都有效,但是如果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后有抵押登记的,就不能进行正常交易。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后转让抵押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抵押人应当将转让所得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抵押权人不得再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
购房中的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指《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
购房过程中的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