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逾期支付购房款,卖方不能够单方解除合同,依据如下: 《合同法》第93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在外省购房时,各个省市关于购房资格的政策是不同的,具体应当咨询当地的房管局。 1、符合购房资格,每个地方的政策不同,以当地房管局出具的政策为准。 2、征信和收入经过考核,需要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和良好的信用才能通过银行的贷款审批, 而对于异地的购房者来说要更加严格 3、购房资料齐全: (1)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是其他身份证明; (2)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
按揭购房的合同原件应该在银行或者本人手里取决于购买的房子能不能办理房产证,因此有不同的情况。首先确定你的房子能不能办理房产证: 一、能办理房产证的情况: 1、合同一式4份,在合同最后一页写的,房产局1份,卖方1份,买方1份,银行1份。 2、公积金要的是合同原件,有些公积金走的是担保公司,担保公司要的也是合同原件。也就是说上诉4份中的"买方1份和银行1份
一般情况下,不能修改合同把名字改了。 但是可以和买房子时候开发商协议,重新签署一份购房合同去替换之前的那一份。前提是该合同没有在房管部门备案登记。如果合同已经在房管备案登记,就不能更改替换购房合同了、办理房产证,写谁的姓名,几个人姓名,是看购房合同登记人姓名,因此不能随意更改和替换增减。
新落户人员就业及社保要求,户籍迁入我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我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高新南区、天府新区买房条件更加明确: 第一,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非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第二,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
婚后购房首付比例,不管双方出多少在婚后都是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的话,那也是夫妻双方共有的。但是有一种情况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假如房产证上写的男方姓名,丈夫想要卖掉这套房子,买家去房产交易中心查产调单,在产调单上发现这套房子属于男方个人所有,基于此交易达成,过了户。这时妻子发现丈夫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了本该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去法院起诉,要求房产买卖无效,法院是很难支持的
夫妻双方有一方有网贷能购房贷款如果征信记录好的话,并不影响贷款。 申请个人贷款时,放贷行会综合参考您的信用记录,并不仅针对某段时间。若准备在招商银行申请个人贷款,审核是否能够通过,是结合您申请的业务品种、个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的,需要经办网点审批后才能确定。 申请人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符合下列条件: 1、有效身份证明; 2、具有稳定
婚前购房男方父母出首付写女方名字,当事人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交了首付款,不能签合同的原因有以下三种: 1、开发商没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开发商根本就没有开发资质。 3、开发商因某种原因被建委暂停网签。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
交了首付款,不能签合同的原因有以下三种: 1、开发商没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开发商根本就没有开发资质。 3、开发商因某种原因被建委暂停网签。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