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破产,银行放出的贷款不会发生任何变化,即借款人依然有还款的义务,不会因为银行破产而免除还贷义务。 【法律依据】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
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因为贷款买房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因此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房屋的实际价值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
贷款买房子的时候有个紧急联系人的作用是贷款机构无法联系到借款人时帮助联系借款人,催债人员就会拨打紧急联系人的电话,并不承担贷款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离婚时房子是否卖掉要看双方约定,房子所有权人有权卖掉,离婚财产分配时也可以选择将房产卖掉后分配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贷款用途不真实一般不犯法。贷款用途严格要求了贷款用途的真实性,银行在后期检查中如果发现贷户的贷款实际用途与申请用途不符,可以认定是挪用贷款资金。银行会提前收回贷款,还会要求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35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商业银行法》第37条,商业
商业贷款买房的条件有: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婚前贷款购房离婚时的分割是: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属于夫妻共同
住房公积金贷款12个月之后能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
通常有房产证,就可以房屋抵押贷款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
新婚姻法婚后贷款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分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