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诉讼属于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受理费用一般按照下面的标准计算: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6、超过100万
诉讼离婚的起诉费用,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千分之五交纳。
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法定继承人证明公证费用是的收取: 1、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 2、20万元—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 3、50万元—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 4、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 最低收费200元。 【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 1、20万元以下的按2
交通事故转院费用赔偿涉及到转院所需交通费用的赔偿,需要的证据是原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以及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一)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二)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
诉前财产保全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法院破产清算破产费用包括: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破产费用所包括的案件诉讼费用必须是为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个别债权人因其他争议而发生诉讼的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债务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权利,自破产案件受理后而丧失,债务人所有财产由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和分配,必然要支出相
医疗事故赔偿需赔偿的费用: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陪护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