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偿类容有如下几种:土地补偿费用。 2、青苗补偿费用。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1、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除此之外还有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安全原则。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条规定,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受到施工噪音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等。
1、没合同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一般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待遇的; 2、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需要明确一点,并不是所有的劳动案件,劳动仲裁委员会都会受理。只有在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才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对被开除的员工按如下标准进行赔偿: 1、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2、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3、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4、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单位开除员工,要先结清员工的工资。
当用人单位涉及到用工欺诈行为时,劳动者有权利进行索赔,并请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是通过故意欺诈、威胁或利用他人处于困境等方式,让劳动者在非自愿的情况签订了劳动合同或改变了已有劳动合同的条款,那么劳动者有权解除该劳动关系,同时也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应该按照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实际服役期限来衡量,每连续服务满一年就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 若劳动者的服务期超过了6个月但未满1年,应当视为完成了一年来计;倘若服务期不足6个月,则应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是,还是要还。 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赔偿是不能相互混淆的。 刑事责任的承担,不能够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应当继续赔偿。
租赁合同未到期,一方解除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用人单位违法退员工的,应该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进行赔偿,即员工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的,单位要赔偿其两个月的工资; 2、不到半年的,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深圳的企业法人因为经营不善倒闭的,对于怀孕员工应当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