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如果满足赠与合同撤销权条件,附义务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撤销合同,并不因附义务而受影响。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
赠与合同成立生效需要下列条件: 1.赠与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85条,赠与合同
赠与协议是不是有效,看父母出资购买的财产是不是登记受赠方名下。合同法有关合同无效的规定是:《合同法》第58条、第59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
赠与合同订立生效的时间: (1)赠与合同采用口头形式的,自财产交付时生效; (2)赠与人采用书面形式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愿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生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不可以,除非合同各方另行协商一致等特殊情形。因为正常情况下,赠与合同既已办理了过户手续,说明合同的赠与人和受赠人已达成合意签订了赠予合同,并且各方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从法律上讲,合同已履行完毕。如果出现《合同法》第192条的情形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85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合同法》第192条,受赠
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行使,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6个月内行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的性质是:双方行为、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的、是无偿行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房屋买卖要交的税如下: 买方:印花税、契税。 卖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房屋赠与要交的税如下: 受赠人:印花税、契税。 赠与人:营业税、印花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
不动产的赠与合同在满足撤销的条件时可以直接撤销,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则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企业干股取得的方式有:股权赠送、股权激励、以无形资产出资但没法工商登记,采取干股形式,企业干股赠与合同公证作用:如果运作得当,干股可以成为一种合法有效的股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