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子女买房子属于赠与。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般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现《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将赠与合 同作为诺成合同,该法在第572条中规定: 如果允诺是以适当形式含有在将来无偿移转财产或者权利于特定人或者解除某人的财产性义务,视为赠与 合同并对允诺人有约束力。
赠与合同有见证人遗嘱一般是不能推翻的,赠与合同有见证人,一般情况下即此赠与合同就是公正合同,推翻公证合同比较难,除非有证据证明该份公证合同的内容和事实不符或者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突破口不好找。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
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赠与合同必须为赠与人自己写书面形式,所以一般情况下并不要求赠与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但是特殊情况下,譬如赠与房屋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1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
由于赠与合同关系到财产分割,如果是一方和父母串通签署的合同,是无效的。从司法实践看,离婚前补签的赠与合同基本都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合同无效。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不得撤销。除非出现了法定的可撤销的事由,例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除非出现了几种法定的可撤销的事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
放弃赠与撤销权申明的内容主要包括:声明人的基本信息;放弃事项及原因;声明时间等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
《合同法》规定:赠与他人的财产必须是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周所周知。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 因此夫妻一方将不属于自己个人的合法所有的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合同无效,另一方可以要求将赠与物要回。
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如果债务人没有出现债务违约,赠与财产不是为了逃避债务的,并且赠与的财产是合法的,就是属于合法的行为。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债务人无偿赠与财产,如果赠与的行为对债权人利益造成侵害的,债权人是可以行使撤销权的,赠与的行为不合法。 债务人赠与的财产并不是属于个人的财产,例如是共有的财产或者是非法
房屋赠与合同是能够撤销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