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和遗嘱有没有效没有关系的,订立遗嘱时,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起诉离婚和遗嘱有没有效没有关系的,订立遗嘱时,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对重婚罪的起诉能否同时起诉离婚没有规定,而在实践中重婚罪起诉和起诉离婚是不同性质的案件,起诉重婚罪同时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本人不去一般是不可以,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仍然应当亲自出庭。但是也有特殊情况。离婚案件中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当事人以及因特殊困难无法出庭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当事人也可以不出庭。
目前法律上没有精神出轨这一说,在法律上单纯的网恋并不构成对婚姻的不忠,这与现实中的婚外情、第三者有本质的区别。
在婴儿不满一岁的哺乳期内,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不受限的,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受理。而男方不能起诉离婚,但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起诉离婚除外。
第一次起诉离婚会不会判离婚,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许离婚; (2)如果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双方感情未完成破裂,调解达成协议的,不会判决离婚; (3)如果因一方宣告失踪而起诉离婚的,法院会准许离婚。
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男方不得提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当然这个限制不是绝对的,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军人配偶提起离婚的情形 同时,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