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有精神病可以起诉离婚,但应先认定其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可以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可以办理离婚。(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二)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三)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除了选择上述两种方法离婚,您也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根据以上规定,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四)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一方结婚证丢了,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那么另一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单方面离婚,也就是意味着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形。那么此时,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只要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再无和好可能的,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此时,法院就有很大可能判决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自愿离婚需要区分是单方自愿离婚,还是双方自愿离婚。如果是单方自愿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离婚的,那么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了。如果是双方自愿离婚,那么可以选择办理协议离婚。办理协议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应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系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均已协商一致。诉讼离婚时,起诉离婚一方需要准备民事诉讼状两份,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等。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起诉离婚应该到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提出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的流程: 1、一方携带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法院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3、开庭审理并判决。
男方出轨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的,男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但是男方若是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的,女方坚持不同意的,法院不会准予离婚。
海南法院起诉离婚流程: 1、确定自己符合起诉条件; 2、起草起诉状; 3、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5、缴纳诉讼费用; 6、等待开庭通知。
起诉离婚不需要两个人同时到场,但是双方当事人需要按时参加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