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收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与移送管辖不同,管辖权的转移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该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所移送的对象是民事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所移送的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权限。
很有可能是因为需要移送管辖,原本的看守所并不是应该管辖该案的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对于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和转送外地羁押的人犯,看守所根据有关主管机关的证明文件,办理出所手续。”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这种异地拘留、逮捕的情况下,就有可能移送管辖。
财产的转移认定: 1、与他人恶意串通转移财产; 2、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4、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 5、短时间内有明显异常的大额资金进出,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贷怎么转给另一方。离婚把房产更名过户给另一方后,房贷也会随之转到另一方名下。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社保随着工作地点的变动是可以转移,但并非所有险种都可以一起转。目前只能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跟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是不能转移。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如下: 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失业保险转移手续: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关于办理社保转移的流程是: 1.联系前用人单位的人事,要求对参保人做出社保减员申报操作; 2.准备相关资料,本人或代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去转出地的社保中心办理转出业务; 3.接收地力理转入手续,社保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根据不同业务需要,生成联系函,以后环节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直至办理完毕。
欠债后利用净身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依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一方通过隐藏、转移、变卖等方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认定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若债务人明显是为逃避债务而采取离婚的方式来对抗债权人的权利的实现,属于恶意逃债。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债务人以离婚方式转让财产的行为无效。
1、从当地人才中心开具接收证明。 在个人档案转移前,需要有接收单位,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在人才中心开具接收证明,上面写有接收的单位名称和详细的地址,并且有单位的盖章,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的签名;然后把这个接收证明寄到外地的原来的工作单位。 2、档案的转出证明和档案资料。 个人的档案资料在原来的外地工作单位,当原单位收到当地的“档案接收证明”后,会把个人大档案资料和转出证明一块寄给当地的接收单位,就是人才市场,同时户口要在当地才行;档案邮寄是加密的,需要20天的时间。 3、档案接收之后的回执。 个人的档案从外地寄回来之后,就会收到个人档案的详细资料和转出证明,同时还有一栏就是接收回执;把这个接收回执有新单位盖章,签字,写明日期,然后邮寄给原来的工作单位;回执由原来的单位收到之后,整个档案的转移程序结束。 4、档案和养老保险要放在同一个地方。 养老保险累计缴纳最少15年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人死后房产证多久内必须转,法律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规定,但还是要尽快变更为好。 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