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到新的公积金管理核心了去开具开户通知书,证明你现在已经在金华重新开户并进行这边的公积金缴纳了,去的时候要带上相应的资料(本人身份证件和复印件等),如果朋友帮忙的话带上双方身份证和复印 件,夫妻的话要带上结婚证的。
档案转移流程:在个人档案转移前,需要有接收单位,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在人才中心开具接收证明,上面写有接收的单位名称和详细的地址,并且有单位的盖章,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的签名;然后把这个接收证明寄到外地的原来的工作单位。个人的档案资料在原来的外地工作单位,当原单位收到当地的“档案接收证明”后,会把个人大档案资料和转出证明,一块寄给当地的接收单位,就是人才市场,同时户口要在当地才行;档案邮寄是加密的,需要20天的时间。 个人的档案从外地寄回来之后,就会收到个人档案的详细资料和转出证明,同时还有一栏就是接收回执;把这个接收回执有新单位盖章,签字,写明日期,然后邮寄给原来的工作单位;回执由原来的单位收到之后,整个档案的转移程序结束。
单位之所以通过外服交社保是为了省事。简化公司流程,降低企业成本。 1、减少劳动用工备案,不用因为公司增减员、续约合同,而经常跑劳动保障局 2、一旦出现员工工伤,贵公司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社保代理公司,再提交相关资料与证明等,协助代理公司,就可以轻松搞定工伤的申报,及其他办理手续。 3、一旦公司有女员工怀孕,贵司只需要提交员工相关资料与证明即可。由代理公司到社保局申报就医确认手续,再选择生育医院,办理相关手续,最后再领取生育津贴,转交到公司。 4、公司不用开设社保账号,减少社保年审、以及员工社保费统筹的事宜。 5、 残疾人年审,顺手就办理了。
财产转移取现金能查到。现金被转移,如果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转移,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如果从其他途径转移,能否查出要看实际情况,提供可以调查的线索,方可申请法院调查。被执行人故意转移财产,属于妨碍诉讼秩序的行为。如果有线索,可以向法院提供,由法院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并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的处罚。
驾驶证考试可以异地转移。具体要求,首先要求报考的驾驶证是C1或者是C2驾驶证,也就是说需要报考的是小汽车的驾驶证。其次驾驶证考试需要通过了科目一的考试之后,科目一的成绩需要合格之后,才能够满足驾照转考的要求。最后转考的次数不能超过三次,只要没有满三次仍可以转考,这也意味着驾驶证中途迁到外地考试之后,还是可以迁回来考试。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的办理方式如下: 1、需要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 2、由参保人申请转入; 3、资料齐全并符合转入条件,社保经办机构上传联系函至省内转移平台同时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 4、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 5、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6、确认完成转移接续。
财产的转移认定: 1、与他人恶意串通转移财产; 2、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4、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 5、短时间内有明显异常的大额资金进出,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原单位不给转出社保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处理。员工离职公司应当及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财务部应及时结清工资办理保险清算。如果是同城的话社保不转移也没有太大问题,在新单位重新办理社保缴纳;如果是异地跨区域的话,原单位不给转移,应当继续缴纳社保,否则按规定要被处罚罚款;如果原单位不给交纳,可以先协商转出,协商不成的就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五险一金离职后,用人单位会依法将社保关系转移出去,住房公积金则会停止缴费。 如果劳动者找到了新的用人单位,依法由新的用人单位继续缴纳社保。如果没有找到,可以以灵活就业者的身份自行缴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时所书立的转移书据。财产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