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职工的,职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先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1、员工到了退休年龄公司辞退没有赔偿。 2、劳动者年满60周岁,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也就是要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此时劳动合同已终止,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正常解除,并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3、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
1、如果用人单位是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每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单位就需要补偿其一个月的工资; 2、如果是非过失性辞退,则单位不用补偿劳动者; 3、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辞退劳动者的,则按双倍的补偿标准来赔偿劳动者。
临时工如果是全日制用工,且符合下列情形的,被用人单位辞退后能得到补偿: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临时工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裁员的;或者因破产而辞退临时工的等。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则被辞退后一般不能得到补偿。按照法定程序,劳动者需要辞职的,就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要是没遵守这个的,公司为此遭受到的损失,就需要劳动者负担。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与公司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若职工生病在规定的医疗期的,被公司辞退属于违法辞退,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3.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1、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律中规定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解雇退休工人是不需要补偿的。我国法律规定可以辞退已退休人员,因为正式退休是自然解除合同,不需要补偿。员工本身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根据法律规定,员工是无法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故不存在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1、辞退员工一般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进行补偿; 2、如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如果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仅因女职工入职未满半年怀孕而辞退员工。但员工存在法定过错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原则上禁止辞退怀孕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即“三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 无过失性辞退(如员工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不能工作、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等); 经济性裁员(如企业经营困难、破产重整等)。 结论:即使员工入职不满半年,只要处于“三期”,公司不得以上述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例外情形:员工存在法定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若员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即使怀孕,公司仍可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赔偿: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旷工、泄密、伪造记录等); 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 被追究刑事责任;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需有明确证据证明不符合约定条件); 其他法定过错(如双重劳动关系、欺诈入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