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近亲属有不必出庭作证,不必举报犯罪,以及申请法律援助、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但是不得干扰案件正常审理,破坏法条秩序。
刑诉中的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法律对近亲属的范围作出了如下规定:1、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2、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死刑罪犯可以提出会见近亲属以外的亲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罪犯提出会见近亲属以外的亲友,经人民法院审查,确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确保会见安全的情况下予以准许。 第九条规定,罪犯申请会见未成年子女的,应当经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同意; 会见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视频通话等适当方式安排会见,且监护人应当在场。 第十条规定,会见由人民法院负责安排,一般在罪犯羁押场所进行。
公职人员近亲受贿的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配偶属于职工的近亲属,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事人遗弃近亲属的,可以对其实施治安处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或者当事人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若情节严重,构成遗弃罪的,则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范围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近亲属盗窃案可以不立案。如果偷拿的是自己近亲属的财物一般不按犯罪处理,即使确实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要区别于一般盗窃行为进行处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1、可以。辩护律师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看守所要及时安排会见。 2、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预审部门应设置律师接待室,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办案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会见要求后,48小时内安排律师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