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的遗产并非只能留给家人亲属继承。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送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所以说公民的财产还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是国家、集体。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
根据《收养法》第23条第l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合法的收养关系在创设新的亲属关系以及与此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同时,也消灭了原有的亲属关系和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 《收养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范围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刑诉法关于近亲属作证的规定是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在《刑事诉讼法》第48条中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第84条第1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民法通则第二章第二节关于监护人的规定条文中出现了:近亲属一词,为了明确近亲属的范围; 1988年1月26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 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法律依据】 1988年1月26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都有关于近亲属的规定,但两者之间是有差别的。刑事诉讼法中近亲属的法定范围要小于民事诉讼法的近亲属的法定范围。 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我国《刑法》第310条规定了窝藏、包庇罪和第305 条规定了伪证罪。法条中并未有除外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窝藏、包庇、伪证行为,不论其与被窝藏、包庇或为之作伪证的犯罪分子有何身份关系,都一律予以同样的定罪和量刑,这里面包括近亲属。但在司法实践中,证人不出庭作证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并成为了制约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