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可以追加抚养费有以下情形: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项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
追加孩子抚养费需要以下程序: 1、双方协商。 2、起诉。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项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有下列情形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子女因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
在离婚之后追加抚养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追加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子女无论由母亲还是由父亲抚养,另一方都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分以下两种情况: 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工资总额的
离婚协议没说抚养费可以追加。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追加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婚姻诉讼之抚养费的法院管辖,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主要是: (1)开销增大的相关证据,比如生活消费增加的相关证据票据或者住院、上学的大额开销的相关票据; (2)对方收入增加的相关证据,比如纳税证明、工资条等证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追加抚养费答辩状的写法如下: 1、首先需要写明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基本信息; 2、然后针对对方的提出的具体事项作出答辩依据相关法律依据; 3、最后写明致送法院名称、答辩人签字、注明答辩日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
追加监护人为被告不是一定要追加父母,但是一般情况下是会追加父母为被告的。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
起诉追加抚养费需要: (1)开销增大的相关证据, (2)抚养人收入增加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