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若政府实施拆迁行为,企业的退休职工是否可以获得补偿并非必然。 然而,依据政策性的拆迁协议内容来看,如果搬迁事件对企业的退休员工产生了实质性影响,那么相关员工便拥有获取补偿的权利。 通常情况下,各用人单位将根据从业人员在本机构所服务的年限为其支付相应的补偿金额。 原则上,每位员工所能获取的补偿内容为: 每服务满一个整年则可领取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如未满6个月,可领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而超过6个月但未满一年者,同样可获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一次性的抚恤金制度规定将给付死者在世期间的前15个月的工资,以及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的丧葬费用。 这两项福利均需由死者的亲属或者子女来承担领取的责任(必须经过当地村民委员会开具明确的证明以确认谁有权领取该数额的福利)。 领取这些福利的人需要携带以下文件前往当地的社会保险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 第一,死亡注销证明(需要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区派出所出具); 其次,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应由社会保障机构提供,且所填写的领取人的身份信息需和领取人身份证上的内容完全吻合,同时所开据的证明之中必须明确记载领取福利的人和死亡者之间的关系);再来,火化证明(由当地的民政部门或殡仪馆提供),如果是非火化区域则需要由民政办公室开具非火化区域的证明文件; 最后,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也不可或缺。
退休返聘人员被辞退时,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不干涉,完全根据双方约定来,双方对此无特别约定的,则一般司法实践中不会支持员工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请求的。退休返聘由于两者已经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所以辞退后不会有补偿金,合同约定的除外,公司也有权利辞退退休返聘人员。
公司、企业的职工退休后,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国家的规定,带上相关的证件,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领取丧葬费,用以处理好死者的后事。 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
退休人员判刑还能拿退休金。刑满释放后,按服刑前原有退休待遇,恢复享受养老金的权利,之后可以参与每年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上调。 服刑期间的养老金一律不会补发。退休职工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在缓刑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原退休待遇。
1、由申报单位完成退休待审职工的阅档、公示、填表、加盖公章等前期准备工作。 2、申报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缴拨关系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在职职工减员手续,同时下卸退休人员的社保信息电子数据。 3、申报单位将退休人员的社保信息数据带入退休核准系统企业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核算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打印《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 4、申报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向所属退休核准部门申报办理退休核准手续。 5、退休核准部门按照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退休条件的,由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填写《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核准资格核准告知书》(下称“告知书”),反馈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可按告知内
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用人单位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建立一种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按其劳动情况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
丧葬费计发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需要开具相关证明。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不受逝者年龄或者其他因素影响。
普通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业主或雇工和离退休人员 城镇户口的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业主和雇工在续存劳动关系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以及退休人员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期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或一次性救济费。 普通企业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丧葬费标准: 因病4000元; 因工(公)5000元。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 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 农业户口一人月170; 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农村户口的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业主
1、可以携带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去所在地社保局查询。 2、可以自主在网上查询,登录当地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拔打全国社保统一查询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