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的时间如下: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
立案侦查20天后逮捕是合法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的处理: (1)审查批捕的决定者是检察长或监察委员会。一般情况下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则要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2)作出审查批捕决定的时间是7天到20天。 (3)审查批捕决定的内容只能是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不能是其他决定(如补充侦查决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4)审查批
逮捕之后关押在看守所,公安机关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公安机关应对案件进行侦查,侦查结束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对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只要符合逮捕条件,认为应当逮捕时,都有权决定逮捕。决定逮捕应制作决定逮捕书,并送交公安机关执行。 《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1、检察院应当不予逮捕的情形: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具有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
公安局逮捕后的程序如下: 1、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3、讯问; 4、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逮捕案件的刑事证明标准如下: 第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第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第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
醉驾逮捕是由检察院批准,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 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有两种情况: 1、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也可以决定逮捕。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