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是检察院认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可以补充侦查两次。 因此,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侦查2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说不准了,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2个月。
诈骗案立案侦查到逮捕需要的时间是不确定的,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确定,对此也没有时间限制规定。法律只规定了羁押的期限。关于羁押期限,侦查阶段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但不会超过七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一)有足够有力的证据能够明确证实存在犯罪事实。 这里所说的“有足够有力的证据能够明确证实存在犯罪事实”,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条件相互契合的情况: 1.有确切的证据证明一些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行为; 2.有清晰的证据链条表明这些犯罪行为系由特定嫌疑人进行的; 3.透过已被证实的证据,可以充分证明该嫌疑人确实实施了上述犯罪行为。 (二)在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一前提下。 (三)尽管已经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式来预防社会危害性的发生,然而仍然未能有效防止其潜在风险,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逮捕操作。
盗窃罪已逮捕满足条件还可以保释,犯盗窃罪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倘若获得了受害者的谅解书,检察机关仍有权利在符合逮捕标准的情形下采取逮捕措施。 尽管获取被害人的谅解或许有助于减轻刑事惩处力度,然而却并不能够妨碍检察机关对于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刑事案件,依法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至于最终是否实施逮捕,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以及检察机关的案件审查结果进行综合考虑与裁决。
1、批捕后只要是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2、但对累犯或者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的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是不得采取取保候审的;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以及保证金保证,只能选择其一;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是交纳相应的保证金。
1、法律规定故意伤害成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 3、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取保候审后是否还会被逮捕取决于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是一种暂时的措施,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束或嫌疑人不会被逮捕。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必须遵守一系列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不得干扰证人作证等。如果嫌疑人违反了这些规定或者检察院认为嫌疑人不再适宜取保候审,可以随时作出逮捕决定。
当事人逮捕后取保候审的条件为: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可以的。逮捕50天,案件还在公安侦查阶段,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