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是财产,也是遗产,车牌只是一行政许可,车牌是车辆附加的一部分,继承人继承了车辆,也就继承了车牌。是基于对机动车的继承,而不是直接继承。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十九条规定,继承是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情形之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因继承而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依法申请转移登记。 车管所审查相关资料后将收回原有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如下: (1)清点遗产,制作遗产清单。遗产管理人对于由其管理或应由其管理的遗产应当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制作遗产清单。 (2)为保存遗产,可以对遗产采取必要的措施。 (3)公告及通知。 《继承法》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
遗产公证费全国各地的公证费收费标准不一,现以山东省公证费收费标准为例: 根据《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第六条规定继承、赠与、遗赠: 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收取1%; 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收取0.75%; 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收取0.5%; 100万元至
遗产分配协议是否需要公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决定,不经过公证的遗产分配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1、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 2、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客体。 3、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内容。 4、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分割方式。 5、须明确被继承人的债务的原则。 6、对尚未出生的胎儿及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人,协议中应留有相应的份额,并指定代管人。
遗产分配的方式有四种: 一、实物分配。 二、变价分配。 三、补偿分配。 四、保留共有的分配。 我国《继承法》等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配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
遗产分割前把财产转移犯法,遗产尚未开始继承时,法定继承没有开始,这时遗产仍然是被继承人合法财产,法定继承权人无权处分遗产。 这时应该以无权处分财产规则来处理,即:法定继承权人转移财产(买卖、赠与等)的,为效力待定行为。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遗产分割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1、自行协商;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分割的四种方式如下: 一、实物分配。 二、变价分配。 三、补偿分配。 四、保留共有的分配。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配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交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被继承人所立的公证遗嘱。 (三)
一方继承到的遗产只有在遗嘱中明确写了归一方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中未注明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