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根据《继承法》等法律规定,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以下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4、继
1、遗嘱人因病危濒临死亡时,在病榻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2、因自然灾害致使遗嘱人处于生命危险时,在遇难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 3、在战争中遗嘱人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时,在战场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4、遗嘱人遭遇不法侵害,生命垂危时,在遇害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遗嘱房产纠纷确权费用:房产确权之诉,属于财产案件,按需要确权的标的物的价值,确定案件受理费的数额。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
遗嘱可以附条件,遗嘱继承的适用符合以下条件: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 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 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 《继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 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订立遗嘱的注意事项有: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不得取消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有以下形式: 1、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 3、代书遗嘱。 4、录音遗嘱。 5、口头遗嘱。 认定遗嘱武无效有以下规定:《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法律规定的遗嘱格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公证遗嘱:即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它在各种中效力最高。当有其他形式的遗嘱与公证遗嘱发生冲突时,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录音遗嘱:应该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现场见证。 口头遗嘱,一般是在危急情况下所立
要满足下列条件: 1.公民在设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中处分的财物,必须是属于立遗嘱人自己所有,不得将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共有财产当作个人财产来处分。 3.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4.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4)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有效的遗嘱应满足的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