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遗嘱可以认定无效: 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 4.伪造的遗嘱。伪造的遗嘱不是被继承人所订立的,根本不能反映其本人真实意思,这样的遗嘱显然应属无效。 5.遗嘱被篡改的。遗嘱被篡改的,仅篡改的内容无效,因为仅该部
父母共同立遗嘱一方死亡后遗嘱是否生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依据共同遗嘱的不同内容大致有以下几点: 1、对于相互指定对方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的夫妻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自任何一方死亡时即时生效,死亡方的意思表示生效,生存方的意思表示失效。 2、对于共同指定第三人为遗产的继承人的共同遗嘱,仅在共同遗嘱人都死亡后整个共同遗嘱才发生效力。 3、对于相互指定对方为
遗嘱包括以下内容: 1、指定继承人、受遗赠人; 2、指定遗产的分配办法或份额; 3、对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附加的义务; 4、再指定继承人、受遗赠人; 5、指定遗嘱执行人; 6、其他事项。 以下情形下的遗嘱无效:《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
亲笔遗嘱无效依法分割财产的意思是,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导致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遗嘱无效,此时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对遗产进行分割。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口头遗嘱在紧急情况下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人以上的见证人见证。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多份有效遗嘱存在的情况下,若有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它四种形式的遗嘱;但若有多份公证遗嘱存在时,则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若无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的一份遗嘱为准。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办理遗嘱公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2.审查,公证处对遗嘱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审查。 3.出具公证书,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可以通过遗嘱确定遗产继承份额。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继承法中口头遗嘱有效应符合以下规定: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订立遗嘱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应当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2、应当说明遗产分配的具体办法或者份额。 3、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