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中,涉及房屋继承的特别多,如何保证遗嘱真实有效并且顺利办理房产过户,需要明白以下问题。我国《继承法》的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父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遗嘱继承房产,有以下程序:(一)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分别是: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
没有立遗嘱人的签名,代书遗嘱无效。一【遗嘱应由遗嘱人签名】按照《继承法》规定,遗嘱,不论是自书遗嘱、还是代书遗嘱,都需要立遗嘱人签名。另外,如果是代书遗嘱,立遗
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各种遗嘱之间的效力不同,《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
继承的案例越来越多,大家也慢慢懂得《继承法》,当事人可以就继承被继承人某项遗产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也可以就继承被继承人数项遗产一并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
遗嘱是否进行公证是遗嘱人的自由权利,自书遗嘱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遗嘱公证不是必须的,但公证的遗嘱法律效力最高。自书遗嘱只要符合相关要件(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留有遗嘱且确认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应当按照遗嘱里面的规定来办理继承。但是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形,遗产中的有关部分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1
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