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继承公正则是继承人死亡后,被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的证明继承权及继承行为合法、真实的活动。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
公证遗嘱除了公证人员外,必须到场的是遗嘱人本人。其它人员是否到场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有抵押并不影响。但如果在遗产开始继承前,该房屋被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了,该房产的遗嘱视为被撤销。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根据《继承法》第17条规定,有下列形式: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
不成立。遗赠成立应具备的条件: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须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须合法。 3、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并且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死亡。 5、受遗赠人应当明确表示接受遗赠。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6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
前后多份遗嘱的认定及处理: 1、需对每份遗嘱单个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是否有效。 2、在有多份有效遗嘱存在的情况下,若有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它四种形式的遗嘱。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伪造遗嘱,情节严重的话,将会丧失继承权的。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被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遗嘱的受益人是不用在公证的现场,在执行遗嘱是会被通知的。 【法律依据】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
遗嘱公证有效的条件是: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法律依据】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
配偶可代位继承遗嘱。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