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公证遗嘱不只写所有财产,凡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合法权益,均可用遗嘱进行处理。因此,公民立遗嘱时或公证机构鉴别遗嘱内容时,首先必须搞清楚产权的范围,区别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夫妻或子女的共同财产、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或各自专用的财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
遗产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公证遗嘱撤销变更需要公证。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无效的法定事由: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4、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 5、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6、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
对于遗嘱继承存在的误区: 一、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二、有钱人家才有必要立遗嘱。 三、上了年纪的人才立遗嘱。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老年人立遗嘱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否需要立遗嘱。 二、立遗嘱的目的就是打破法定继承的规律,根据自己意愿重新做出安排。 三、立遗嘱应当与老年人在世时的赡养问题通盘考虑。 四、再婚的老年人立遗嘱等应该注意再婚老伴与子女之间关系的特殊性。 五、立遗嘱需要给自己在世时抚养的无生活能力或者生活能力较差的人预留下一定的生活保障。 六、选择遗嘱的形式。 七、老年人遗
订立遗嘱要符合的法律规定: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
打印的遗嘱由立遗嘱的人签字则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7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