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档案丢失去学校补办,工作档案材料丢失去原工作的单位补办。 怎么补办档案 1、如果我们的丢失的档案是学籍档案,那么可以按照下面的流程: (1)首先我们需要开一个档案丢失证明,记住一定要盖上公章。这个公章我们可以找学校或者单位盖。 (2)我们要先与自己毕业的学校取得联系,告诉老师我们档案丢失的原因并且询问补办档案的流程和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接着我们需要写一份档案补办的申请书。 (3)接下来我们就去补办档案内的材料,比如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政治面貌、体检报告、奖罚材料等。 (4)补好的档案需要经过学校的审查,如果我们的档案材料无误的话,学校会将档案拿到就业指导中心盖上公章,这样我们的档案就处理好了。 2、如果工作材料档案丢失,需要去工作单位补办。 工作档案材料就要回到你公司的人事部同样把档案遗失声明给他,他就会帮你打印你职工档案里有的材料,一般来说,职工档案是没有什么要手写的地方,全都是公司的记录。只需要盖上公章就可以。
船舶证书被法院扣押,不可以报遗失。如果报遗失则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相关部门会对因违规被扣留或吊销船员证书而谎报遗失,申请补发的,可对当事人或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对因违规被扣留或吊销船员证书而谎报遗失,申请补发的,可对当事人或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对内陆水域渔业船舶和12米以下的海洋渔业船舶可依照本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般遗失物品能否找回,要视情况而定的。如果纯粹是因为自己过失而遗失物品的话警方原则上是可以不予受理的,但如果遗失物品遭到捡拾人的侵占且拒绝归还的话则可以向警方报警申请立案,通过法律途径找回自己的物品。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如果捡到钱的人拒不归还的,就涉嫌侵占罪,这时可以立案。
1、发票证明由丢失票据的一方写明。2、正文开门见山直接说明,在什么时间,为谁开具的发票,及发票类型,注明发票流水号。3、接下来说明发票丢失的原因。丢失的原因应如实填写,没有必要做虚假报告。4、最后将发票内容、发票号、及发票金额写明,格式要清晰明朗,符合阅读习惯,不要全部紧缩在一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5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5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 在国外,护照延期,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在国内,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延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住国内的公民在出境前的护照延期,由原发证的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遗失一般是指因为个人的疏忽或者是遗忘而导致自己的财物放在了什么地方而找不到或者想不起的,并不是一定被他人占有,而盗窃指的是别人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或秘密窃取了你的财产,并将其占为己有的一种犯罪行为。
解除劳动合同遗失了证明书的处理方法: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遗失了,劳动者可以与原用人单位协商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协商不成的,可以据此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裁决可以认定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台湾居民在大陆遗失旅行证件,应当向当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报失;经调查属实的,可以允许重新申请领取相应的旅行证件,或者发给一次有效的出境通行证件。 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出境、入境: (一)未持有旅行证件的; (二)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旅行证件的; (三)拒绝交验旅行证件的; (四)其他根据有关管理办法规定不予批准出境、入境的情形。 二、申请来大陆的台湾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被认为有犯罪行为的; (二)被认为来大陆后可能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利益等活动的; (三)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者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 (四)精神疾病或者严重传染病
离职时解除劳动合同遗失的处理方法: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了,劳动者可以与原用人单位协商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协商不成的,可以据此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裁决可以认定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具体操作 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前往原受理法院的档案室或诉讼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情况,请求调取案件卷宗中的起诉书副本。法院通常会在核实身份及案件信息后提供复印件(可能需缴纳少量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