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继承再婚配偶的遗产,《婚姻法》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信用卡诈骗罪会连累配偶,如果诈骗的钱财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要求你的配偶承担连带责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借款者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关系另一方认可),那么未死亡一方则须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有义务偿还的。 《婚姻法》规定的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关系解除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
如果配偶死亡第一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父母,以及尽了主要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
可以单方贷款,单方贷款不需要双方都签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配偶不签字也是有效的,如果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会算一方个人担保,配偶不承担担保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关于退休去世老人配偶补贴的问题,退休人员去世之后,到第二个月就会停止再给其发退休金,所以也就不存在给另一方工资补贴这样的说法。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退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怃恤金。遗属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可以领取生活补助费。 但丧葬费、怃恤金和遗属补助金的多少,因为目前国家尚无统一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政策,由各省、直辖市、自治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按照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 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共有的财产。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的家属子女自愿缴纳的除外。 《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
纳税人发生符合扣除条件的继续教育支出,是可以由其配偶扣除的。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三章:继续教育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
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 主要职责: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 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