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殴与防卫的认定:在互相斗殴的过程中如果一方停止或者被动停止了加害行为,而另一方转化成加害方时,则有可能存在正当防卫行为。如一方已经停止斗殴,向另一方求饶或者逃跑,而另一方仍紧追不舍,继续实施侵害的;或者在一般性的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性很强的凶器,另一方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
相关事前防卫只是单纯流露了侵害意图或处于违法犯罪的预备状态尚未构成对合法权益的现实威胁的人采取的先行防卫行为。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
一、防卫过当的起因防卫过当的概念不是独立被提出来的,而是随着正当防卫的历史发展而提出来的。早在20世纪初,刑事社会学派取代了刑事古典学派,在刑法理论上占据了统治
对于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经验,在对防卫过当量刑时,应考虑以下情节:1、过当程度。过当程度的大小体现了社会危害性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