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20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
属于防卫过当,应为过失致人死亡。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20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
防卫过当的行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故意伤害罪等等,应以相应的罪名定罪处罚。因此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20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
防卫过当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
正当防卫过失杀人如果是正当防卫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如果明显过度了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 一、不法侵害的存在。 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所实施的防卫。 三、对不法侵害人实施的防卫行为。 四、防卫出于防卫的认识与防卫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
与无性防卫能力女性发生性关系构成了强奸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
假想防卫成立过失犯罪的条件: (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 (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防卫意图。 (3)行为人的“防卫”行为给无辜者造成了损害,这是假想防卫成立的结果条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
刑法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我国法律规定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行正当防卫,不存在过当情形。同时在对防卫过当量刑时,应考虑以下情节: 1、过当程度。过当程度的大小体现了社会危害性程度,因而影响到防卫过当的量刑。 2、防卫动机。在过当程度相同的情况下,其防卫行为是出于何种动机,例如是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还是保护本人利益,显然影响对防卫过当的量刑。 3、权益性质。正当防卫所保护的权益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