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交付日期可能存在的陷阱有:开发商末获产权证,就与客户签订商品房合同,注明交付日期,拿到房门钥匙就等于实际交付等等。 购房交付日期可能有的陷阱具体如下: 1、开发商末获产权证,就与客户签订商品房合同,注明“交付日期”。 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资格,也谈不上交付日期,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也随时会引起争议。 2、拿到房门钥匙就等于实际交付。如果客户拿到钥匙,却不能入住,且无产权
常见的劳动合同陷阱有以下合同: 1、口头合同。 2、格式合同。 3、单方合同。 4、生死合同。 5、两张皮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房屋中介哪些陷阱如下: 陷阱一、合同陷阱。 陷阱二、为按揭贷款顾客随意选择贷款银行和担保公司,赚取高额返点和担保费,损害顾客利益。 陷阱三、不良中介与房东串通对顾客实施诈骗。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1、逾期交房,开发商在签定合同时,交房日期与完工日期是相关的,交房日期肯定晚于完工日期。但具体日期如果不明确,就会出现问题。 2、交房不达标。 3、收房通知书一般以挂号信方式寄出。 4、“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往往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 5、收房程序要注意,先验房后交费、签文件的收房
借条中的陷阱: 1、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2、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3、利用歧义。 4、以“收”代“借”。 5、财物不分。 6、自书借条。 7、两用借条。 8、借条不写息。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
二手房购房者需要注意如下问题避免陷阱: 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2、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4、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5、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6、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7、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避免二手房买卖陷阱的方法: 1、核查房屋信息。 2、请评估机构做评估。 3、核实有关证件。 4、谨慎支付定金。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
商业地产租赁的陷阱如下: 陷阱一:出租主体。 陷阱二:土地性质。 陷阱三:转租问题。 陷阱四:装修改造。 陷阱五:消防问题。 陷阱六:配套设施。 陷阱七:违章搭建。 陷阱八:权利负担。 陷阱九:优先购买权。 陷阱十:经营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
买房赠送面积有可能是陷阱。《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
买二手房过程中容易出现以下陷阱: (1)卖方隐瞒房屋真实信息;卖方为了促成交易,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在签订合同后另一方发现从而提起诉讼。 对此,买方可以在买房前向物业、邻居了解情况,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作出约定。 (2)房价上涨卖方毁约;有些卖方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房屋价格又上涨了,于是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另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