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隐瞒财产,是重新分割隐瞒的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后发现一方隐瞒财产的,不是重新分割全部财产,而是只分割新发现的被隐瞒的财产部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新结婚证上,看不到以前婚姻情况。但是领取二婚结婚证,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离异的判决书)才可以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十一条,婚姻登记处应当有独立的场所办理婚姻登记,并设有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和档案室。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可合并为相应数量的婚姻登记室。
夫妻一方隐瞒婚史不构成骗婚。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这是《婚姻法》的一条基本原则。作为夫妻,即使婚前没来得及把自己的婚史告诉对方,婚后也应该尽快主动告诉对方.把婚史加以隐瞒,违背了夫妻间忠实的原则。对于是否有过婚史,夫妻另一方应该享有知情权.因为夫妻双方对生活伴侣有自由的选择权。如果认为存在欺骗,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法律上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
夫妻一方借钱隐瞒不属于个人债务,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以及立法精神,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所借债务,债权人是很难弄清楚到底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如果把这个举证的责任推给债权人的话,那就明显的存在显失公平,所以婚姻法就把这个举证的责任规定为由债务人承担。 《婚姻法解释一》第十八条的规定以及《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都是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个人债务时夫或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
夫妻一方借钱隐瞒不属于个人债务,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以及立法精神,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所借债务,债权人是很难弄清楚到底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如果把这个举证的责任推给债权人,明显的存在显失公平,所以《婚姻法》把这个举证的责任规定为由债务人承担。 《婚姻法解释一》第十八条的规定以及《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都是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个人债务时夫或妻一
夫妻隐瞒离婚借钱不属于个人债务,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以及立法精神,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所借债务,债权人是很难弄清楚到底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如果把这个举证的责任推给债权人的话,那就明显的存在显失公平,所以婚姻法就把这个举证的责任规定为由债务人承担。 《婚姻法解释一》第十八条的规定以及《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都是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个人债务时夫或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
婚前男方隐瞒生理疾病,协议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11月21日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所列举的14种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凡
精神病属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所以在婚姻法上是禁止结婚的。 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11月21日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所列举的14种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凡与《婚姻法》(修正案)没有冲突的,依然有参考价值。即:“①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麻风病未
婚姻法对婚前隐瞒绝症并没有规定。《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了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其中第三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此处的“疾病”仅指严重传染疾病和不能进行性生活的疾病,没有明确精神病是“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
卖方隐瞒父亲不同意卖房存在欺骗,如果买卖双方订立了合同则需要承担违约赔偿。 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我国法律规定了多种方式,最常见的就是违约金和赔偿金。 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 赔偿金则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的货币进行赔偿。 可见不同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