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存在的问题如下: 1、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分属不同部门,确权的主体和性质尚不明晰; 2、确权登记认识尚不统一、基层推动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3、确权登记中遇到的政策性矛盾突出,工作力量和投入经费严重不足;等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
继承集体土地使用权办理流程的相关规定如下: 《土地登记办法》第七条第三项规定,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可以单方申请。 第九条规定,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有以下限制:《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办理程序如下: 一、申请,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二、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经审
农村集体房屋买卖改革的内容: (1)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改革。 (2)开展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 (3)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改革。 (4)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5)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6)开展农村集体财产股份制改革。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
流程如下: 一、申请。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二、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以及下列材料: 1、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文件。 2、一书四方案。 3、建设用地申请表。 4、使用集体土地协议书。 5、发改部门的立项或备案核准意见。 6、规划部门的有关材料。 7、环保部门的环评意见。
集体企业改制补偿标准: 1、经济补偿按职工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县(市)经济补偿金最低标准由当地政府按照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一百到百分之一百三确定。 3、计算补偿金年限时,职工的工作年限截止今年的12月31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集体诉讼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
需要经过下列程序: 1.下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市人民政府国土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在征用土地公告下达之日起45日内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并张贴公告。 2.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部门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土地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