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收治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向当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条,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 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
各级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构成传染病防治犯罪的,应依据《刑法》第四百零九条对其量刑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九条(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五条,县级
各级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构成传染病防治犯罪的,应依据《刑法》第四百零九条对其量刑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九条(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五条,县级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的应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七条,突发事件发生后;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的应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七条,突发事件发生后;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有关部门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法承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突发事件调查; 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对主要负责人、
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法承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突发事件调查; 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 造成传染病传播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 造成传染病传播